尊敬的客戶:
根據相關要求,現將國內信用證(買方)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公示如下:
一、收費項目功能
國內信用證是指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申請開立的,對相符交單予以付款的承諾,是以人民幣計價、不可撤銷的跟單國內信用證。國內信用證(買方)費是指我行為國內企事業單位之間貨物和服務貿易提供的國內信用證服務而收取的手續費,包括“國內信用證開證”、“國內信用證修改”、“國內信用證審單”、“國內信用證不符點處理”、“國內信用證承兌”、“國內信用證郵電費”、“國內信用證付款”和“國內信用證撤證”等項目。
二、收費標準
1、國內信用證開證:按開證金額不低于0.05%(具體費率按照合同的簽訂費率確定)收取,最低100元;有效期90天以上的,每增加30天,按開證金額加收0.025%的手續費,不足30天的按照30天計算。
2、國內信用證修改:不涉及增加金額的修改,按每筆100元收取;增額修改的,對增額部分按國內信用證開證收費標準加收,最少不低于100元。
3、國內信用證審單:200元/筆。
4、國內信用證不符點處理:100元/筆。
5、國內信用證承兌:對未存保證金部分按照不低于0.05%收取(具體費率按照合同的簽訂費率確定),最低150元/筆;按季收取,不足三個月按三個月計收。
6、國內信用證郵電費:快遞費(按快遞公司收費標準收取),如需通過SWIFT系統發報,需按50元/筆收取電報費。
7、國內信用證付款:按我行柜臺對公人民幣匯款手續費收取。
8、國內信用證撤證:100元/筆。
本公示期限為三個月。如對公示內容有疑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757-86265085。
特此公示。
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