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存款是指客戶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驗資賬戶除外,以下簡稱A戶)和協定存款賬戶(以下簡稱B戶)兩個賬戶,并與我行簽定協議約定A戶的留存金額,A戶中超過留存金額部分由信用社自動將其轉入B戶,并以協定存款利率計息的一種單位存款。
辦理協定存款必須由存款戶與我行簽訂《協定存款協議》,協議中注明A戶的留存金額,協議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終止或修改,則視作按原協議期限自動延期。如需終止或修改,應在協議期滿前巧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協定存款的對象是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的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對居民個人不得開辦此項業務。
辦理協定存款業務的單位,原則上必須在我行過去1個月內日均存款余額達100萬元以上,或是有較大發展潛力或對我行業務有較大貢獻的企業。
A戶的使用管理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執行,B戶為A戶附屬賬戶,以A戶的存在為依存條 件。B戶的開戶依據是我行審批同意的《審批表》和雙方簽訂的《協定存款協議》,開戶資料不需上報人民銀行審批或備案,也不能直接辦理對外支付。我行不對B戶售賣支票。A戶余額不足支付時,我行主動將B戶的款項轉入A戶后對外支付。若仍不足以支付的,按賬戶透支處理,我行不予墊款。
協定存款按企業活期存款計息方式按季結息。A戶按結息日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B戶按結息日人民銀行公布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A戶結息入A戶,B戶結息入B戶。
協議期滿后終止或提前終止的,需對B戶進行銷戶處理。B銷戶時手工填寫特種轉賬借方傳票,存款及利息轉入A戶。A戶可繼續用于日常結算業務。若結清A戶,則必須首先辦理B戶銷戶。
如遇查詢、凍結、扣劃,參照我行相關規定執行。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詳細業務請咨詢我行網點或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