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國務院日前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為協助廣大客戶做好首套房貸利息抵稅申報,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稅信息填寫說明
(一)貸款方式。可選擇“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我行房貸按揭客戶請選擇“商業貸款”。
(二)貸款銀行。商業貸款的“貸款銀行”填寫“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需填寫具體經辦支行。
(三)貸款合同編號。商業貸款合同編號請填寫我行貸款賬號,貸款賬號可通過我行手機銀行客戶端或客戶持有的借據查詢。
(四)首次還款日期。商業貸款按照實際發生首次還款的時間填寫。
(五)貸款期限。商業貸款根據借款合同中的貸款期限條款填寫。做過貸款期限變更的,請咨詢貸款經辦行后填寫。
二、首套房的認定
(一)關于是否符合《辦法》“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條件,按照貸款發放當時是否被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執行。由于房貸利率政策變化較大,認定標準存在較大差異,為了您能準確填報,請與貸款經辦行聯系確認您的貸款是否為首套(借款合同首頁均有經辦行聯系方式)。
三、填報信息獲取
(一)如手中有借款合同或借據,可自行確認填報信息。
(二)如以上資料遺失,可與客戶經理或貸款經辦行聯系,確認填報信息。
(三)下載我行手機銀行app,可在首頁【移動金融】- 【融資貸款】-【個人貸款信息】-【查看詳情】查詢。
四、注意事項
(一)“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二)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三)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四)我行將如實客觀地提供相關信息,以協助您進行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申報,但最終能否抵稅成功,以稅收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