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農商服費示〔2016〕1號
尊敬的客戶:
根據有關要求,現將跨境人民幣業務收費標準公示如下:
一、我行向客戶提供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系指我行為客戶辦理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或相關的融資、咨詢等服務,并向客戶收取服務費用。
二、收費遵循以下標準:
因跨境人民幣業務屬于國際業務,各類型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收費標準,參照同類的國際業務收費標準制定。
本公示期限為三個月。如對公示內容有疑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757-86267802。
特此公示。
附件:跨境人民幣業務收費標準
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