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分活動
借記卡免年費活動、積分兌換禮品活動。
二、積分活動期
借記卡免年費活動: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積分兌換禮品活動: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10月29日。
三、基礎積分規則
1、積分價值規則:積分的兌換價值為100積分等值1元。
2、積分有效使用期:積分有效期為12個自然月,到期清零。2021年8月31日將清理2020年9月前的存量積分。
3、積分活動其他規則:
(1)不支持積分的合并和轉移。
(2)客戶的積分以我行最后界定為準,一般情況下,積分使用后不能取消、更換和退還。
(3)申請在我行銷除所有賬戶的客戶,將視為自動放棄積分,其剩余可用積分將一并取消,不予恢復。
四、積分活動細則
1、借記卡消費免年費
客戶可通過借記卡消費達標條件,免除銀行卡年費,具體活動規則如下:
(1)金卡類在活動期內刷卡消費累計次數滿5次(含5次),贈送一年年費。
(2)非金卡類在活動期內刷卡消費累計次數滿3次(含3次),贈送一年年費。
2、積分兌換年費活動
(1)金卡類在活動期內可使用3000積分兌換一張卡片一年年費,多張卡片可多使用積分兌換。
(2)非金卡類在活動期內可使用1000積分兌換一年年費,多張卡片可多使用積分兌換。
說明:
(1)同時設置以上多條兌年費規則的兌年費優先順序依次為:消費次數兌換年費>積分兌年費; 即同一卡同時滿足以上兌年費規則,依次使用消費次數>積分兌年費。
(2)涉及積分兌年費時,按照卡等級(金卡>普卡)依次進行兌換年費,即同一客戶名下多張卡需要兌年費的,卡等級越高越先兌換。
2、積分兌換禮品活動
積分兌換禮品活動是指由客戶在我行手機銀行渠道辦理積分兌換實物禮品手續并扣減相應積分,實物禮品通過禮品供應商直接寄送禮品到客戶手中。禮品數量有限,先兌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