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報訊記者楊婷報道:近日,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接報線索,對容桂一家金屬加工企業排放的生產廢水進行取證調查,經檢測發現廢水中含重金屬污染物。目前,公安機關已受理此案,該企業負責人或將面臨刑拘處理。
3月27日,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接獲群眾反映容桂某河涌水體呈現白色異常,得知消息后,該局和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到達現場調處。通過排查,執法人員發現附近工業區的某金屬加工企業在除油和清洗工序產生了白色廢水,該廢水設計為經除油車間外安裝的塑料管引至廢水治理設施進行處理。但上述塑料管已破損,出現裂隙,導致塑料管內的白色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破損處滲漏,并直接流入市政下水道。
對此,執法人員對相關設備進行查封處理,并對外排廢水進行抽樣檢測。廢水檢測結果顯示,該公司外排的生產廢水含重金屬污染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該公司的行為屬于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質,已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目前公安機關已受理此案,該企業負責人或將面臨刑拘處理。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制定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三年行動方案,并在2019年開展了生態環境領域治亂專項行動,其中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是主要內容之一。截至5月13日,順德區環保部門共檢查企業4700家,出動12483人次,立案193宗,罰沒金額1558.31萬元,整改209家;移送公安涉環保刑事案件4宗;強制執行涉環保“老賴”25宗,實施查封扣押8宗,移送行政拘留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