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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 | 保險百科 關于“保費豁免”的那些事兒!
原創:太保個險
什么是保費豁免?
保費豁免,是指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內,投保人或被保人達到某些特定的情況(如身故、殘疾、重疾或輕癥疾病等),由保險公司獲準,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后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保費豁免分為被保險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
被保險人豁免
被保險人豁免是指被保險人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特定情況時,投保人無需再交保費,被保險人的保障繼續有效。
??例如:老李為自己購買了一份重疾險,老李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險人。
如果老李在繳費期間不幸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特定情況(如罹患輕癥、中癥、重疾或全殘),那么,根據被保人的保費豁免條款,則可將后續的保費全部免除,而保障依然不變,合同始終有效。
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是指當投保人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特定情況時,投保人無需再交保費,被保險人的保障繼續有效。
??例如:老李為自己的太太購買重疾險,那么老李是投保人,太太是被保險人。
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老李還順帶附加了“投保人保費豁免責任”,那么在繳費期間老李若不幸罹患輕癥、中癥、重疾或全殘、身故中的任意一種情況,這份重疾險后續的保費也都會被全部免除,而保單依然有效。
保費豁免這么有用,是不是買所有保險的時候,都要加上保費豁免?其實不是這樣的。
保費豁免的作用其實就是在被保人/投保人不幸發生某些風險的時候,保險公司免除后續保險費用,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投保人后期的繳費壓力。
那么,什么情況下建議附加保費豁免?
父母給孩子投保時
附加保費豁免,當家長遭遇不幸喪失工作能力時(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豁免保險費情形),沒有經濟收入的孩子仍可繼續獲得保險的庇護。
夫妻雙方互保時
夫妻互相投保,附加雙豁免(投保人、被保險人),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幸罹患疾病或遭遇意外(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豁免保險費情形),兩份保單都不需要繼續繳費,剩余的應有保障繼續有效。
保費豁免就像“守護錦囊”,在不得已的必要時候,發揮巨大作用,守護家人的安寧,讓我們安心度過風險期。
要不要選擇保費豁免,還是要看個人實際情況。選擇保險產品,最重要的是核心保障內容,保費豁免可以錦上添花,但不是必須的選項。畢竟,適合需求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