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支票的出票人是在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辦理支票業務的銀行機構開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1.表明“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