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于單只理財產品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或者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人民幣;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理財產品的投資范圍由合同約定,可以投資于債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等。權益類資產是指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