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信用證押匯是指進口申請人在向我行辦理進口開證時,因預計到期付款時資金不能即時到位,而申請以其進口貨物物權作質押或以信用擔保或其他實物作抵押,我行給予資金融通。
若客戶已在我行辦理減免保證金開證業務,但由于到期付款時資金不能即時到位,您可向我行申請資金融通,我行將為您墊付信用證項下資金。
1、我行為企業先行支付進口貨款,使企業不占壓資金即可完成國內貨物的加工銷售、便利企業的資金周轉。
2、當企業無法立即付款贖單時,進口押匯可以使企業在不支付貨款的條件下取得物權單據、提貨、轉賣或加工銷售,從而搶占市場先機。
3、企業在匯率波動的情況下可申請人民幣融資,在進口貨物銷售前辦理購匯,規避匯率風險。
1、企業填寫《進口押匯申請書》,提供進口合同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我行審批企業申請后,與企業簽訂《進口押匯合同》,企業向我行出具《信托收據》。
3、我行放單給企業,并支付押匯款項。
4、企業到期償還我行押匯本息。
貸款利率
外匯貸款(含貿易融資)計息方式為固定利率。固定利率貸款是以雙方協定的利率計算整個貸款期的利息。利息厘定:基準利率+風險溢價(即 CIROR + Bps)。基準利率一般參照境內同業拆借利率,風險溢價為我行籌資的綜合成本和相應的風險及利潤確定。
1、企業需向開證行或指定代收行提出書面的進口押匯申請。
2、企業隨時關注人民幣和付匯貨幣的市場利率,選擇融資成本最低的押匯幣種。
3、進口押匯的商品應以原材料為主。
4、押匯期限一般與進口貨物轉賣的期限相匹配,并以銷售回籠款項作為押匯的主要還款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