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持卡客戶在我行規定的可以計算積分的商戶進行POS刷卡消費均可計算積分,并且積分可以實現一定規則下的合并、轉移、結轉和使用。
一、活動時間
2019年度盛通卡積分的累計期從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二、活動規則
(1)參加資格
盛通卡系列卡,包括盛通磁條卡、IC卡、復合卡在內的所有持卡人均有資格參與2019年度盛通卡消費積分計劃活動。
(2)積分范圍及計分方法
①積分范圍
A、盛通卡客戶在我行規定的可以計算積分的國內外“銀聯”商戶進行POS刷卡消費均可獲得積分。
B、盛通卡客戶在網上交易、網上支付類交易以及在部分低費率、零費率類別的“銀聯”商戶進行POS刷卡消費不計算積分,該部分商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戶類別:公立醫院、公立學校、公共事業單位、慈善和非盈利性社會服務以及其他我行另行指定的商戶。
C、“銀聯”商戶的類別識別以商戶在“銀聯”登記的商戶類別代碼(MCC)為準。如因收單行或商戶錯誤使用商戶類別代碼而影響積分累積的,我行不承擔相關責任。
D、粵信通間聯POS不計算積分。
②計分方法
A、在超市、百貨、酒店、娛樂等生活類商戶刷盛通卡消費,每消費¥1元積1分,¥1元以下不計積分,5000分封頂。
B、在汽車、房地產銷售、批發類(大型批發及煙草配送類除外)行業刷盛通卡消費,每消費¥50元積1分,¥50元以下不計積分,3000分封頂(部分行業封頂值有所不同)。
C、按每張盛通卡計算積分,積分累計由大集中系統按消費金額自動統計、匯總并累加至持卡人的卡內。
D、盛通卡主卡及其附屬卡的積分分別計算。
E、消費積分計算時間以我行會計核算日期為準。
③積分倍數
對不同卡種實行不同節假日、不同促銷活動期不同的積分倍數營銷策略。
A、金卡類(如盛通卡金卡、金鷹卡、孝德金卡、有為卡):在平日(以我行會計核算日期為準,下同)實行一倍積分;在星期六、星期日、“清明節”假期、“五?一”假期、“端午節”假期、中秋節前15天(含中秋節)、“十?一”長假期、圣誕節至元宵節等假期,或促銷活動期實行2倍積分。
B、非金卡類(如盛通卡銀卡、普通卡、單位卡、佛外卡、孝德普卡、9字頭卡):在平日及節假日均實行一倍積分。
C、盛通卡所有卡種持卡人在生日當天刷卡消費,在上述基礎上多贈送1倍積分。
(3)特殊規則
為有效降低虛假交易套取消費積分的風險,維護正常的積分業務秩序,根據積分業務發展情況,增加以下積分計算的特殊規則:
①同一卡戶同一天在同一商戶刷卡消費5筆以上的,從第6筆開始,不計算積分。
②同一卡戶同一天在同一行業刷卡消費10筆以上的,從第11筆開始,不計算積分。
③同一客戶號下的卡戶同一天在同一行業刷卡消費15筆以上的,從第16筆開始,不計算積分。
④積分T+1日生效,即以應計算卡積分的交易發生當天計為“T”,T日當天計算積分,T之后的第1天才將對應卡積分生效并可兌換。
三、積分的合并、轉移、結轉和使用
(1)積分的合并、轉移
①盛通卡客戶可以在我行各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自助渠道申請轉移其名下的盛通卡系列卡的積分。轉移規則如下:
轉出卡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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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卡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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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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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金鷹卡、有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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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銀卡;普卡;佛外卡;金鷹卡;有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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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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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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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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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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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卡;佛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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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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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金鷹卡;有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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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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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卡、佛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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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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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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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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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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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有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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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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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同客戶號下的盛通卡內積分不允許互相轉移。
③盛通卡單位卡不允許積分轉移。
(2)積分的結轉
①2020年3、4月設置為積分使用的寬限期,鼓勵持卡人使用2020年2月底前累積的積分。
②盛通卡銀卡、普卡、佛外卡2020年2月29日前產生的、但未兌的積分,從2020年的5月1日起按四折計入新一輪積分活動中。
盛通卡金卡、金鷹卡、有為卡2020年2月29日前產生的、但未兌的積分,從2020年的5月1日起按六折計入新一輪積分活動中。
(3)客戶的盛通卡積分以我行最后界定為準,一般情況下,積分使用后不能取消、更換和退還。
(4)申請銷戶的客戶,將視為自動放棄盛通卡積分,其卡內剩余可用積分將一并取消,不予恢復。
四、積分的查詢
(1)盛通卡客戶可通過我行營業網點查詢盛通卡內“當前積分”、“即將到期積分”、“已用積分”、“當前可用積分”等信息。
(2)盛通卡客戶的“可用積分”也可在我行自助設備、電話銀行(96138)、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和特約積分消費商戶POS機上查詢。
五、積分規則的特別規定
(1)盛通卡客戶如有下述情形之一,我行有權取消其參加積分活動資格:涉嫌利用虛假交易騙取積分(包括為他人交易刷卡等)、所持銀行卡被停用或限制使用、自行注銷、違反我行盛通卡章程、此次積分的規則及相關法律規定的。
(2)我行有權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費交易發票、購買憑證等,以查實交易真實性;如持卡人無法提交相關材料,我行有權不予兌換積分;一旦查實持卡人為虛假交易獲取積分兌換套利的,我行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凍結積分、積分清零、凍結卡片使用、銷卡、不予兌換等措施,如涉及刑事犯罪的,我行有權報案并提供持卡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