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相關要求,現將國內信用證(賣方)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公示如下:
一、收費項目功能
國內信用證是指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申請開立的,對相符交單予以付款的承諾,是以人民幣計價、不可撤銷的跟單國內信用證。國內信用證(賣方)費是指我行為國內企事業單位(指接受國內信用證并享有國內信用證權益的當事人,一般為貨物銷售方或服務提供方)提供的國內信用證項下相關服務而收取的手續費,包含了國內信用證的通知、寄單索款、議付等業務。
二、收費標準
1、國內信用證通知/修改通知:100元/筆(通知/修改通知手續費如在我行辦理寄單索款,可免收此項費用)。
2、國內信用證寄單索款:寄單索款金額的0.1%收取,最低300元/筆,最高2000元/筆;補寄、替換單據:涉及增額的按增額部分的0.1%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最高1000元/筆。
3、國內信用證議付手續費:擬按議付金額的1‰-5‰收取,最低100元;或按協議定價收取。
本公示期限為三個月。如對公示內容有疑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757-86265085。
特此公示。
南海農商銀行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