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相關要求,現將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業務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調整公示如下:
一、收費項目功能
為客戶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業務。
二、收費標準
按票面金額不低于0.01%、不高于3.50%收取承兌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
本公示期限為三個月。如對公示內容有疑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757-86263274。
特此公告。
南海農商銀行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