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行董事會保證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并對其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海農商銀行”)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會議”)已如期召開,特就本次會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會議召開情況
1. 會議召開時間:2017年11月22日15:30
2. 會議召開地點: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南海大道北26號農商銀行大廈3樓會議室
3. 會議表決方式:現場記名投票
4. 會議召集人:南海農商銀行董事會
5. 會議主持人:南海農商銀行董事長李宜心先生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 86 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1,701,751,057 股,占南海農商銀行股份總額的 47.45 %。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并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對以下議案進行表決:
議案一:關于投資化州聯社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贊成的表決權數為 1,485,639,007 個,反對的表決權數為 0 個,棄權的表決權數為 216,112,050 個,贊成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87.30 %。該議案獲得通過并形成特別決議。
議案二:關于本行與化州聯社開展戰略合作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贊成的表決權數為 1,485,639,007 個,反對的表決權數為 0 個,棄權的表決權數為 216,112,050 個,贊成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87.30 %。該議案獲得通過并形成特別決議。
四、律師見證意見
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指派侯向京律師和劉婷婷律師對本次會議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關于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及決議內容等相關事項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文件的規定,本次會議的表決結果及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