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東:
根據《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工作部署,本行決定于3月16日召開2011年度股東大會,并已于2月25日發出會議通知(下稱“原通知”)。原通知發出后,因工作需要,本行決定將下列議案列為原通知審議事項中第十項“依本行章程規定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其他臨時提案”:
《關于南海農商銀行對外投資、資產收購或處置、對外擔保等事項管理權限的議案》。
該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特此通知。
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