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告
“盛通理財”樂享利計劃B56號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盛通理財”樂享利計劃B56號產品簡介
產品名稱 |
“盛通理財”樂享利計劃B56號 |
產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類 |
理財幣種 |
人民幣 |
理財期限 |
48天 |
預期年化收益率 |
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 認購額為1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00%; 認購額為500萬元(含)以上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20%。 |
投資起點金額 |
對公客戶:人民幣10萬元,以1萬元人民幣的整數倍遞增 |
投資方向 |
1、 同業存款、中高信用等級銀行間債券市場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國債、金融債、中期票據、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債券回購等)。 2、 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包括但不限于符合監管機構要求的信托計劃、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上述計劃中涉及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投資情況詳見“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情況說明”)。 具體投資比例為:同業存款、中高信用等級銀行間債券市場工具0%~90%,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10%~100%,以上投資比例可在[-10%,+10%]的區間內浮動。 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情況說明 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于信貸資產、信托貸款、委托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件的股權性融資等。 |
募集期限 |
2014年4月25日9:00至2014年4月29日16:00 |
募集總額 |
100000萬元 |
理財啟動日 |
2014年4月30日 |
理財到期日 |
2014年6月17日 |
到期本息兌付日 |
通常在理財到期日后的3個工作日內 |
收益計算基數 |
實際投資天數/365 |
收益支付方式 |
到期后收益隨本金一并支付 |
申購和贖回規定 |
本理財計劃存續期間不提供申購和贖回 |
產品特點
(一)預期收益較高。該理財產品的參考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檔期定期存款收益率,在目前的市場利率環境下,對廣大投資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二)認購方便。南海轄區內發行,區內有銷售資格的網點均能認購。
(三)具有優質資產支持,投資方向明確,投資風險較低。本理財計劃將主要投資于同業存款、中高信用等級債券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信托計劃或資產管理計劃。該類金融資產投資風險低,收益相對穩定。
風險提示
本理財計劃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型人民幣理財產品,期限為 48天 ,風險評級結果是 R3 平衡型 ,適合對公客戶認購。本理財計劃不保證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可能會因市場波動而蒙受重大損失,最差情形為您的本金及收益全部損失。
最不利投資情形示例:某客戶投資100萬元本理財計劃,若到期時產品投資標的出現風險,在最不利的情況下客戶收益為0且將損失全部本金100萬元。
您應充分認識以下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1、利率風險:由于金融市場存在內在波動性,客戶投資本理財計劃將面臨一定的利率風險。在理財計劃存續期內,如果市場利率上升,本理財計劃的收益率不隨市場利率上升而提高。
2、流動性風險:本理財計劃為固定期限理財產品,理財計劃存續期間客戶理財資金不得提前支取。
3、信用風險:本理財計劃不保證理財本金和收益,客戶的理財本金及實際收益可能會因市場變動或投資標的發生違約事件而蒙受重大損失,在極端市場情況下,若產品到期后投資標的完全喪失兌付能力,客戶將可能損失全部本金。
4、理財計劃不成立風險:在本理財計劃募集期間,如理財計劃認購總金額未達到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市場發生劇烈波動,經我行合理判斷難以按照本產品說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理財計劃,我行有權宣布本理財計劃不成立。
5、再投資風險:指理財計劃結束或提前終止后,因市場利率下滑,本金和利息再投資收益率降低的風險。
6、延期風險:如因理財計劃項下對應的財產變現等原因造成理財計劃不能按時還本付息,理財期限將相應延長。
7、提前終止風險:如因市場劇烈波動、政策重大變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我行提前終止本理財計劃,則客戶將無法實現按預定期限計算的全部收益,只能獲得從理財啟動日到提前終止日之間的投資收益。
8、信息傳遞風險:本理財計劃存續期內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賬單。我行按照本產品說明書約定,進行理財計劃的理財收益支付和到期清算。我行將按照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客戶公示本理財計劃的各類信息和重大事件,客戶需及時查詢了解。如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于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產品信息,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我行的有效聯系方式變更,應及時通知我行。如客戶未及時告知我行聯系方式變更的,我行將可能在需要聯系客戶時無法及時聯系上,并可能會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9、第三方合作機構管理風險:由于第三方合作機構(如合作的信托公司、證券公司等合作機構)受經驗、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因其違背相關文件、處理相關事務不當而造成管理財產損失并導致本理財計劃受損,從而客戶可能面臨損失投資本金及收益的風險。
10、政策法律風險:本理財計劃是針對當前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理財計劃的受理、投資、償還等的正常進行,甚至導致本理財計劃收益降低且本金損失。
11、其它風險:指由于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可能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并對本理財計劃的本金和收益支付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