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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之民生熱點人身保險知識十問十答
“奮進新征程 保險守護穩穩的幸福”,今年是第十個“7·8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學習保險知識,科學管理風險,理性合理消費,依法合規維權,為您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敬請關注“佛山市保險行業協會”微信公眾號等途徑獲取活動資訊。
民生熱點人身保險知識十問十答
(一)如何在人生各個階段配置合適的保障?面對百歲人生時代到來,如何通過保險來提前規劃晚年?
生活階段 |
單身/新婚期 20-30歲 |
滿巢期 31-48歲 |
空巢期 49-65歲 |
退休期 65歲以上 |
保險需求 |
意外傷害險 終身險 定期險 |
終身/定期險 重大疾病險 子女教育險 失能險 |
養老/年金險 長期看護險 |
養老/年金險 長期看護險 提前規劃 “財富傳承” |
險種設計 |
避免高保費 及長年期的儲蓄保險 |
適合保費合理及保障高的保險 |
避免高保障 低保費的保險 |
注意投保人交付保費的能力 |
隨著年歲增長,身體機能也在不可避免地出現問題,因此,建議盡早了解保險產品,做好規劃,避免出現費率過高或因身體出現問題無法投保等情況。
(二)買了社保,還有必要購買商業保險嗎?
社保與商業保險在經營主體、經營目的、強制性、保障范圍與程度方面均有不同,而在保障范圍與程度方面,社保提供基本保障,保障范圍相對而言較窄,保障程度也不高。為滿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商業保險是社保的補充, 建議在購買社保后,根據個人需要和經濟能力選擇投保商業保險。
(三)醫保卡外借后,還能投保嗎?
首先,醫保卡轉借他人使用屬于違法行為,可能涉嫌欺詐騙保(醫保本質為保險屬性,醫保卡外借涉嫌騙取國家的醫療保障金),因醫保卡轉借他人而導致的損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擔。其次,一旦醫保卡外借,借卡人就診記錄最終會歸到持卡人名下。最后,醫保卡的醫療記錄是保險公司在核保或理賠時的重要參考資料。醫保卡外借后,在購買商業保險或理賠時,均可能被拒保或拒賠。
(四)新重疾產品好,還是舊重疾好?
新重疾規范發布后,“重疾險新不如舊”引起網絡廣泛討論。大家關注的重點集中在舊版重疾險的理賠條件具備吸引力,最受熱議的是新規限定輕癥累計保額不得超過重疾保額的30%。例如,重疾新規范將原屬于惡性腫瘤的TNM分期為I期或更輕分級的甲狀腺癌劃歸為惡性腫瘤(輕度),但并不意味著新產品一定不如老產品。
“重疾險新不如舊”說法有待商榷,隨著醫學臨床診斷標準和醫療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革新,舊定義的部分內容不能滿足當前行業發展和消費者的需求。一方面,重疾新規范實則更符合現代醫學診療技術水平,賠付標準更為合理。另一方面,新規范還將25種統一規定的重疾增加到了28種,優化部分重疾疾病定義的內涵,對重疾險的免責條款進行統一規定。
(五)關于健康告知異常的情況,為什么醫生說沒問題,保險公司還要加費或免責?
因為保險醫學與臨床醫學存在區別。保險醫學的目標是確保不同風險以不同費率承保,維護保險的公 平性;而臨床醫學則側重于治療患者疾病,減輕患者痛苦,延長患者壽命。所以醫生關注的是當下是否需 治療,病人有無生命危險;而保險保障的是客戶一輩子,保險公司更關注的是這疾病未來發生的風險概率。
(六)同一事故在不同保險公司重復報銷醫療險有問題嗎?
醫療保險按照保險金的給付性質分為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和定額給付型醫療保險。
(1) 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也叫費用報銷型醫療保險,是根據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按照約定的標準確定保險金數額的醫療保險。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的給付金額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金額,如果被保險人從第三方處獲得補償,保險公司僅補償其差額部分;若投保人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各保險公司根據一定比例分攤。總的補償金額不能超過被保險人的實際支出。
(2) 定額給付型的保險金給付方式主要是:被保險人初次罹患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疾病,并經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保險公司將根據事先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投保的保險金額高,則給付高;如果是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每一家保險公司都將按照投保的保險金額如數給付。
(七)等待期/觀察期之內確診重疾,保險公司是否賠付?
不賠付。為防止”帶病投保“,重疾險一般會有等待期/觀察期,如果在等待期/觀察期內出險的話,保 險公司是不賠付的,所以請大家一定要清楚自己保險的等待期/觀察期的時間。
(八)什么是猶豫期,是否所有保單都有猶豫期?
猶豫期可稱為“冷靜期”,根據《關于規范人身保險業務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1) 36 號)規定,“在猶豫期內,投保人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以外,應退還全部保費,并不得對此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一般情況下,只有長期險(保險期限大于一年,或保險期限小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產品)有猶豫期的設置,具體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
(九)什么是寬限期,超寬限期繳費有什么影響?
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在寬限期內,即便投保人沒有繳納保費,保險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出險,保險公司在扣除所差保費之后,依舊承擔保險責任。具體合同的寬限期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
若投保人超寬限期未繳納保費且未辦理減少保險金額或自動墊交保費的情況下,則該保單從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即保單失效,保單失效期間,保險 公司不再承擔衆險責任。
(十)保單效力中止即失效后怎么處理?
因寬限期未繳納保費導致保單失效的,投保人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辦理保單復效,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相關利息后,可申請恢復保險合同效力。一般保單復效期為兩年,保單復效后須重新計算等待期/觀察期。具體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
(注:文字材料來源:廣東銀保監局、廣東正和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