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活動
2020年“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宣傳——個人信息保護
發布時間:2020-06-03
信息來源:
一、個人信息定義
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二、個人金融信息宣傳要點
個人金融信息包括個人身份信息、個人財產信息、個人賬戶信息、個人信用信息、個人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以及金融機構在與個人建立業務關系過程中獲取、保存的其他個人信息。個人金融信息是金融機構日常業務工作中積累的一項重要基礎數據,也是金融機構客戶個人隱私的重要內容。如何收集、使用、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既涉及到金融機構業務的正常開展,也涉及客戶信息、個人隱私的保護。如果出現與個人金融信息有關的不當行為,不但會直接侵害客戶的合法權益,也會增加金融機構的相關風險。通過宣傳介紹上述內容,幫助廣大消費者了解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的概念、內涵、外延及重要意義等,強化數字金融時代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三、涉及個人金融信息的法律法規
宣傳普及《商業銀行法》《反洗錢法》《刑法》《征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和規范性文件對于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強化消費者權利意識,引導消費者依法維權。
四、金融機構宣教工作重點
對個人金融信息的保護是金融機構的一項法定義務。介紹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技術防范、建立內控制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規范查詢程序、強化員工管理等方面采取的保護個人金融信息的舉措,樹立銀行業積極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及安全可靠的良好社會形象,進一步提高客戶信任感和滿意度。
結合電信網絡詐騙、第三方支付、非法校園貸、偽卡盜刷等典型案例,深入講解保護個人金融信息對保障賬戶資金安全及客戶合法權益的重要性,重點普及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第三方支付等移動金融服務相關注意事項和應對措施,持續提高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保護質效。教育引導消費者妥善保管銀行卡、身份證、電子銀行認證介質等,拒絕出租、出借或買賣行為;不向他人隨意透露銀行卡號、賬戶密碼、有效期、安全碼、身份證號、短信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下載安裝App或在第三方辦理業務時,留意相關授權權限,仔細閱讀相關協議和合同條款,審慎填寫個人信息,避免重要信息被過度搜集或非法使用;不隨意丟棄業務單據、ATM憑條、信用卡對賬單和刷卡單據等交易憑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時注明用途,以防被人挪作他用。向廣大客戶全面介紹商業銀行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產品和服務,如磁條卡換芯片卡、增加電子銀行認證介質、定制余額變動服務等,指導消費者有效保護個人信息,享受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