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全國掃黑辦首次新聞發布會公布“兩高”“兩部”4個意見, 陳一新:明確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嚴懲黑惡勢力
我國刑法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有明確規定,但對于“惡勢力”違法犯罪應該如何處理?“套路貸”、“軟暴力”是現實中黑惡勢力實施違法犯罪的常見手段,應該如何在法律上予以認定和懲罰?涉黑惡財產是黑惡勢力坐大成勢的經濟基礎,司法實踐中該怎么處置才能真正實現打財斷源?
隨著4月9日上午全國掃黑辦首次新聞發布會的召開,上述一系列問題都有了明確答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4個意見,在新聞發布會上向社會公開發布。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出席新聞發布會,并對上述4個意見的出臺背景、重要意義、主要特點和貫徹實施等重大問題作了解讀。長安君有幸受邀參加新聞發布會,下面就將陳一新的解讀原汁原味奉獻給大家。
01
出臺背景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過去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全力以赴、攻堅克難,專項斗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黑惡勢力囂張氣焰得到沉重打擊,社會治安環境明顯改善,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明顯好轉,發展環境明顯優化,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增強,已展現出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明確提出,政法各機關要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臺了《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專項斗爭要認真貫徹全面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確保辦理的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按照專項斗爭為期三年的目標要求,今年是專項斗爭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隨著專項斗爭全面深入推進,大批涉黑涉惡案件陸續進入起訴、審判環節。據統計,到今年3月底,全國起訴涉黑涉惡犯罪案件14226件79018人,依法審判涉黑涉惡案件成為當前專項斗爭極為重要的工作,對準確適用法律法規,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具體司法實踐中,在惡勢力和“軟暴力”違法犯罪認定,依法打擊“套路貸”、處置黑惡勢力犯罪涉案財產等方面還亟待進一步明確、細化。全國掃黑辦公開發布上述4個意見,是具體落實黨中央開展專項斗爭的部署要求,完善專項斗爭向縱深推進的法律政策保障的重要舉措;既是精準辦案、依法嚴懲之需,也是回應社會關切之舉。
02
重要意義
出臺4個意見,為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對于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具體說來是“三個有利于”:
——有利于提高專項斗爭法治化水平。4個意見的出臺,有利于規范惡勢力、“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準確認定和法律適用標準,促進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有利于嚴厲打擊“套路貸”等新型犯罪,有效應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新形態、新變化;有利于正確處置涉案財產,確保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有利于各地各部門更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打擊黑惡勢力。
——有利于提高專項斗爭辦案質效。檢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效的一個重要標準是辦案質效。針對執法司法辦案實踐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適用等突出問題,4個意見完善了涉黑涉惡案件證據、程序等方面的規定,有利于依法、準確、及時地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做到對涉黑涉惡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推動辦案難點突破,防止案件久拖不決;有利于各政法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支持,相互監督制約,形成打擊合力,實現專項斗爭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有利于震懾和預防黑惡勢力犯罪。這次出臺的4個意見不僅僅用于規范指導辦案,還能對黑惡勢力形成震懾,有效預防犯罪。以“套路貸”為例,當前,黑惡勢力在“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中屢屢得逞,既與黑惡勢力鉆法律政策“空子”有關,也與受害人對“套路貸”等違法犯罪的危害性認識不清、遭遇“套路貸”等違法犯罪后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密切相關。這次相關意見出臺后,通過宣傳普及、司法運用,可以起到懲治犯罪、教育群眾的作用,有利于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可以說,于當下,是解決好目前專項斗爭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適用問題;于今后,是加強源頭防范治理,筑牢社會治理法治根基的重要舉措。
03
主要特點
這4個意見的制定,著眼于滿足基層一線辦案機關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實際需要,堅持法治原則、問題導向,總結專項斗爭辦案實踐中的成功經驗,保證了文件的有效性和實用性。具體來說,突出了“四性”:
——堅持依法嚴懲要求,突出法治性。專項斗爭既是與黑惡勢力短兵相接的攻堅戰,也是檢驗執法司法水平的法律戰。這4個意見的制定,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據現有法律及有關立法司法解釋規定,堅持依法辦案、堅持法定標準、堅持以審判為中心,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真正做到了依法依規、寬嚴有據、罰當其罪。
——堅持聚焦問題導向,突出針對性。現實中,有的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影響社會治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但尚未達到黑社會性質組織認定標準;有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滋擾、糾纏、哄鬧等非傳統暴力手段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謀取不法利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普遍要求依法嚴懲。這次出臺的4個意見,聚焦執法司法辦案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舉措、作出具體規定,有效回應了社會關切。
——堅持廣泛聽取意見,突出適用性。在意見制定過程中,各牽頭起草單位精心組織、深入調研,考慮到我國地域廣大,經濟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沿海與中西部地區存在較大差異,各地對涉黑涉惡案件在辦案尺度、證據標準方面存在一定差異,特別注重意見征集的廣泛性和典型性,充分聽取一線辦案人員、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確保意見出臺后在全國范圍內能普遍適用。
——堅持總結辦案經驗,突出集成性。專項斗爭開展一年多來,各地在執法辦案規范化、法律適用精準性方面探索了一些成功經驗,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出臺了相關辦案指導意見。在4個意見制定過程中,各牽頭起草單位對各地辦案實踐經驗和優秀方法系統集成、提煉升華,吸收固化到意見中,有利于強化類案指導,確保中央掃黑除惡法律政策精神的延續性。
04
貫徹實施
這次4個意見發布后,全國掃黑辦將努力發揮好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積極推動貫徹實施。具體要抓好“四項工作”:
——加強宣傳培訓。組織開展宣講活動,尤其是發揮網絡新媒體、融媒體作用,解讀好、宣傳好4個意見,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精心組織開展學習培訓活動,引導廣大政法干警吃透意見精神,更好地運用于專項斗爭實踐。
——加強辦案指導。以查處的新類型涉黑涉惡案例為重點,編印執法辦案指導手冊,分批推出指導性案例,為基層依法精準辦案提供參考。加強執法辦案規范化建設,指導基層辦案人員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適用關,切實提升辦案能力和辦案質量。
——加強督導落實。組織協調政法各單位,就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專項督導,并把這4個意見的適用作為中央掃黑除惡第二輪、第三輪督導的重要內容之一,確保意見落到基層、落到實處。
——加強后續保障。及時研究分析專項斗爭新情況新問題,推動進一步明確執法辦案標準,完善法律政策保障。特別是針對黑惡勢力非法放貸、黑惡勢力“保護傘”認定、依法打擊網絡涉黑涉惡犯罪等問題,適時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政策文件,推動辦理涉黑涉惡案件的法律依據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