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個人消費貸款用途的溫馨提示
發布時間:2021-05-18
信息來源:
尊敬的客戶:
根據有關規定,我行消費易、精英貸、海貸系列產品等個人消費貸款資金可用于個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消費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家居消費、購車、教育、旅游、大宗購物等家庭合法消費用途。
嚴禁個人消費貸款資金用于以下用途:
1. 不得流入房地產領域(包括購買住房、商業住房等),不得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的借款等行為,不得用于房地產開發、不得用于土地儲備;
2. 不得用于從事股本權益投資,不用于購買、投資股票、有價證券、期貨、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
3. 不得用于民間借貸、不得用于生產經營;
4. 不得用于借貸牟取非法收入;
5. 不得用于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領域;
6. 不得用于監管機構禁止銀行貸款進入或支持的領域,不通過非法手段套取現金。
請廣大客戶在使用我行個人消費貸款資金時,按合同約定用途,規范資金使用,否則我行有權終止您的貸款額度或提前收回貸款。
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