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加強非自然人客戶身份識別工作要求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為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銀發〔2017〕235號)要求,我行將于近期開始向非自然人客戶(包括新開戶客戶、已開立賬戶的存量客戶)采集和識別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等,并根據客戶填列的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等聲明文件收取相應的股權或者控制權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注冊證書、存續證明文件、合伙協議、信托協議、備忘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驗證客戶身份的文件。采集和識別信息內容如下:
一、實際控制人信息
一是公司實際控制人;二是實際控制著金融交易過程或最終享有相關經濟利益的人員(被代理人除外)。
二、受益所有人信息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應當按照以下標準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自然人;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合伙企業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合伙權益的自然人。
(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權益份額或者其他對基金進行控制的自然人。
(五)下述單位類型可以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視同為受益所有人:
1、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2、經營農林漁牧產業的非公司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
3、受政府控制的企事業單位。
(六)下述單位類型可以不識別受益所有人:
1、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2、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駐華使領館及辦事處等機構及組織。
三、董事會成員信息
四、股東信息
五、高級管理層成員信息
如您已在我行開立賬戶的,我行將以電話、短信等方式聯系您,請您于2018年6月30日前配合我行完成上述信息的采集和識別工作。具體填列內容、相關證明材料請以網點收取清單為準。對您造成的不便之處,敬請諒解,感謝您的配合!如有疑問,請聯系我行各業務網點。
特此公告。
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