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但約定提前通知的期限,支取時須提前通知我行,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的個人存款。個人通知存款不論實際存期多長,均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劃分為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一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七天通知約定支取存款。
個人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額和最低支取金額均為5萬元。存款人須一次性存入本金,支取存款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時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相應的利率水平和實際存期計算利息,利隨本清。
個人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況,按支取日掛牌公告活期儲蓄利率計息:實際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不足或超過部分;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5萬元的。
個人通知存款已辦理通知手續而到期不支取或通知期限內取消通知的,通知支取部分在通知期限內不計息。
個人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額,須重新填寫通知存款單,自原開戶日計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額的要銷戶,按銷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利率計息。